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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正在报名

发布时间:2020-10-04 13:03:14  |   来源:爱动体育网  |   点击:7859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推动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身运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大众羽毛球运动的快速发展,丰富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体生活。10月24日至25日,2020年海南省业余羽毛球公开赛将在乐东县羽毛球馆举行。




2020年海南省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体育总会

  乐东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乐东县羽毛球协会

  星时代体育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在乐东县羽毛球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单位

  以市、县文体局、体育管理局、体育中心,省内各机关、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七、竞赛组别及参加办法


  (一)  分为机关组和企业组


  (二)人数规定

  1.机关组和企业组:均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9名至15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和教练员),男运动员不能少于6名,女运动员不能少于3名。

  2.高校海南校友会可报名参加企业组的比赛。


  (三)年龄规定

  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6岁以上(2004年12月31以前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

  1.机关组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或本市县在职工作人员。

  2.企业组运动员必须是本省本企业系统人员。

  3.凡在2010年1月1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五)资格审查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3.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不得跨组报名,并只能代表一个单位。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禁二年,不能参加由海南省文体厅主办的羽毛球赛。


  (五)健康要求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的运动员不得参赛,没有健康绿码、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羽毛球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康者,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由于健康原因或意外伤害,则由参赛单位或参赛选手个人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

  1.出场顺序

  (1)五场制混合团体赛(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出场顺序。如遇运动员连场,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

  2.赛制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3.记分方法

  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 分每球得分制,先到21 分者获胜;决胜局采用11 分每球得分制,6 分交换场区,11 分封顶。

  4.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5.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定赛制、竞赛方案、计分办法,比赛在周未完成。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机关组

  第一名:6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4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3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2000元 成绩证书

  并列第五名:1000元(4个队) 成绩证书


  (二)企业组

  第一名: 6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二名: 4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三名: 3000元 奖牌 成绩证书

  第四名: 2000元奖 成绩证书

  并列第五名:1000元(4个队) 成绩证书


  、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参赛人员统一联系组委会负责人邢佳韧13086059008,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联系电话等信息。
  2.主办单位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以后,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名。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羽毛球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康者,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由于健康原因或意外伤害,则由参赛单位或参赛选手个人自行负责。
  4.参赛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保单复印件,如参赛人员不愿意办理保险,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免责协议书。


  (二)报到

  各参赛单位10月24日和25日上午8:00,下午14:00到乐东县羽毛球馆报到并检录。


  十一、经费

  本赛事不收取报名费。各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负责。


  十三、赛前预备会

  10月23日晚上召开领队、教练员赛前预备会并分组抽签。运动员资格问题及其他事宜在会上解决,谁申诉,谁提供证据。开赛后不受理有关运动员资格事宜。敬请各代表队届时派员参加。会议地点待定。


  十四、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二)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单位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行为,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罢赛运动员或所代表单位进行处罚。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队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五、其他

  (一)各参赛队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在报名表上加盖代表单位公章。


  (二)各组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请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届时准时参加。颁奖结束后不受理奖金及奖品事宜。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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