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二、清单内容
(一)暂不开放的经营主体
1.网吧、歌舞厅、游艺游戏厅、KTV、电影院、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社会培训机构、桌球厅、棋牌室等文体娱乐经营主体。
2.老爸茶店、酒吧、咖啡厅、茶艺馆等易引发人员聚集消费的餐饮经营主体。
3.体育馆、室内健身场所,包括健身房、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舞蹈室、瑜伽馆、跆拳道馆等经营主体。
4.农家乐等以餐饮为主的旅游经营主体。
(二)落实防控条件下开放的经营主体
不在上述暂不开放的经营主体清单内的经营主体全面开放经营,但要做好如下防控工作:
1.酒店、宾馆及饭店、水吧、快餐店、餐厅、早餐小吃店等餐饮经营主体。实行“无接触”消费服务,不得堂食,坚决防止聚集消费行为。
2.理发、足浴、美容、理疗等休闲经营主体。不允许一人同时服务多名客人;对服务设备、设施及用品(客服、毛巾、理发用具等)增加消毒的频次,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
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