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动体育讯 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由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并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苟仲文在担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其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和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苟仲文,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2022年),后在全国政协任职。2024年5月,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审查,苟仲文存在以下违纪违法行为: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
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李金星)